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方式是合理的吗?

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方式是合理的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3270人看过
导读: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方式是合理的。但是建议必须要就抚养群、抚养费和探视权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协商一致后还需要签署一份详细且明确的协议书,避免因口头的协定造成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方式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方式是合理的吗?

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方式是合理的。但是建议最好在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中明确双方共同抚养的方式、抚养费的支付等相关事项,避免今后发生纠纷。离婚时,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权是由双方协商处理的,因此,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如果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结合双方的抚养条件及抚养能力,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判决。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有哪些?

1、双方收入情况:双方收入情况会给自己带来有利条件,拿一方收入更好,能给孩子带来更优异的生活环境,会为自己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上有着有利条件。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家庭的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长需要多人参与,所以就需要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参与,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因素。

3、双方的文化程度:双方受过的文化程度对孩子也是有重要影响,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

4、居住条件:孩子被判给某一方就意味着和某一方在一起生活,这就涉及到孩子的住宿条件,哪一方孩子的住宿条件更好,也是一个重要条件。

5、身体状况:双方的身体状况是否健康,可以在此出体检报告等相关,这是一个重要因素。

6、双方是否有再婚对象,并且是否生育,这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7、孩子的意见: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孩子在10周岁以上,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意见作为重要依据,由孩子自主选择,虽然这种手段比较残忍,但是十岁孩子可以为自己的以后生活进行选择了。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女方在无重大疾病前提下,孩子一般会被判给女方,

对于孩子年龄在2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以下三点考虑。

a.女方是否具备生育能力。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是否长期随一方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c.双方是否再婚,婚后是否有其他子女。

双方需要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就子女今后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和相关的探视权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按照相关的约定双方签署一份协议书,双方确认内容无误之后签字,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需要到法院进行起诉了。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

子女抚养最新文章

遇到子女抚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