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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期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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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4429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的规定,一般民事案件当事人想要申请再审,是有期限的。当事人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六个月之内进行提出。当时应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通过的就会继续开庭。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期限是什么?

一、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期限是什么?

民事诉讼再审期限为六个月。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最新民事诉讼法中再审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从三方面对之前的规定作出修改

一是将二年的申请再审时间缩短为六个月;

二是将后来才可能被发现的再审事由增列为四种;

三是将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的申请再审时间延长为六个月。

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本条规定中,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时间限制为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一般六个月的期限是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开始起算的。

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当事人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期间及其起算点是不同的:

第一,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第二,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第三,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第四,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目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既符合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有其他国家民事诉讼法的类似制度可作比较。在大陆法系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都有再审期间的例外规定。

综上所述,基本上是以六个月为限。主要的计算时间是从一审判决之后开始计算,也存在4种计算时效不按照一般计时方法的,若是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申请延长时间,具体参照上述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可以找专业人士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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