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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在中国有袭警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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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162人看过
导读:在中国大陆法系国家不以独立罪名模式存在,一般情况下袭警以妨害公务罪论,袭警指的是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手段袭击警察,或者是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警务的警察,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现今社会在中国有袭警罪吗?

一、现今社会在中国有袭警罪吗?

在中国大陆法系国家不以独立罪名模式存在,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在中国香港承袭英国法律传统,所以一直有袭警罪。

袭警是指用暴力手段对正在执行警务的人民警察进行突然人身攻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警察的特征有哪些?

(一)阶级性

警察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警察的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防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违法犯罪分子。警察是国家实现管理的重要国家机器,实现阶级的重要工具。实际上警察职能的体现,就是阶级意志的具体实现。所以警察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二)武装性

警察区别于其他国家公职人员,警察具有武装性,是国家实行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阶级意志的维护者和具体执行者。在阶级社会,阶级意志和利益,是依靠暴力予以实现的。警察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使命,其权力内容体现出警察在履行职责中不可避免地要与危害国家安全和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发生暴力冲突。而这种对抗性需要警察采用特殊的手段,通过国家法律赋予警察特殊的权利,享有使用武器、配备相应警械的权利。一方面,就是为了保障警察在能充分和有效地行使警察权力,履行警察职责;另一方面,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身份双重性

警察机关的职权是依靠警察人员具体实施行为来实现的。警察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刑事侦查、部分刑事案件的执行权;行使公安行政管理权力。因此,首先要求警察必须具有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这样便依法享有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能够承担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其次,由于警察职权的特殊性,行使警察的权利,履行警察义务。除了应享有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外,还必须具有警察身份。受到警察职权与职责的约束和警察纪律的约束。即担任警察的资格、警察的职权、警务保障、警察的纪律、警察的义务等等。所以警察人员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具有双重身份。

(四)服务性

警察人员依据法律除具有专政职能外,有些法律规定中也确定了警察的服务职能。如规定警察参加抢险救灾、参与社会服务活动。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警察的服务职能正在进一步的强化。警察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为社会服务的体现。行政就是管理,管理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服务。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听报道称,有人袭击警察,但是在我国大陆境内没有袭警罪,一般情况袭击警察的行为大多以“妨害公务罪”论,一般情况下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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