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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是必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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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875人看过
导读:债权转让是一定要通知债务人的。因为通知债务人是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之一,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这件事情,法律将不能承认该债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但是不用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是必须的吗?

一、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是必须的吗?

债权转让是必须通知债务人的。如果没有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二、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三、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有何规定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但是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就可以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并且债权的转让的通知是不能撤销的,被授予债权的权力的受让人可以获得权利并且不会受到权力没有登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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