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
集体企业破产财产按照以下步骤清算: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是不需要承担公司清算责任的,公司是独立法人组织,以公司财产承担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
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喻博律师2003年毕业于渤海大学法学专业。上海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破产委员会委员。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曾任职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新入监犯监狱。2017年辞去公职,从事律师职业。执业以来,工作领域涉及破产、婚姻、继承、土地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房地产、建筑工程、商业合同、银行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以及行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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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时,债务清偿次序如下:首先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其次,清偿拖欠员工的薪资、福利、社保及补偿金;再次,支付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处理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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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转移资产涉嫌违法,应依法追责。如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带来损失,须无条件赔偿。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规章及公司内部规定,行使权利,避免滥用权力造成财产损失。滥用权力造成损失的股东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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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在性质、法律地位和处理利益关系上有显著差异。解散清算由公司或政府主导,企业法人资格部分保留,主要处理内部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由法院主导,企业法人权利全失,侧重于在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有限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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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驳回裁定程序是,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及相关文件后,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若申请者不满足破产条件,法院将依法做出不受理裁定。这既能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损害债务人利益,也能避免债务人通过破产逃债,保护债权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