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胜春律师,男,汉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三届荣获“中国百强大律师”荣誉称号。现为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腾讯-大粤房产律师团成员,律师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深圳市益阳商会监事长、法律顾问。 利用业余时间,李胜春律师还著有“PE私募股权投资策略”与企业从初创到IPO的融资策略“两本资本运营方面的专著,从理论到实践,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早日走上资本市场的快车道。 李胜春律师拥有一支高专业化、高效率、高诚信并富有凝聚力的律师团队,李胜春律师从事法律专业工作30年(其中律师执业27年),承办过几千件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技能。先后为多家全国闻名的上市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与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李胜春律师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含法律顾问)、征地拆迁补偿、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重大交通医疗、债务追讨、刑事辩护、知识产权、重大劳动争议(工伤死亡)、资信调查、保险金融、证券诉讼、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与上市、资本运作等法律领域有独特经验,业绩喜人,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李胜春律师这种开创性的工作与行动不仅在业内深受好评,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李胜春律师入选2010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曾被《深圳晚报》聘请为律师说法专栏律师,为读者答疑解惑。《亚洲新闻人物》、《经典深圳》、《信仰的力量》、《湖南人在广东》、《中国专业律师档案》、《中华律师集锦》等专著对他的典型事迹作了大篇幅的专题报道与展示。李胜春律师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都具有出色的专业服务,与客户合作无间,能真实、透彻地了解每位客户所在领域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并提出准确、精深的专业意见,提供富于创新的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运用一切资源,为客户提供经济效益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是李胜春律师团队的最高宗旨。 李胜春律师合作团队成员:孟章华、潘潇湘、许咏风、陈寄谊、李胜华、黄继勇、蒋涛、士贺光、陈俊弘、贺文华、喻良波、李一、李中雄、李婵媛、余秋辉、巩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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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漏罪是否能判处缓刑,法律规定:在缓刑期间发现被告人有漏罪,应撤销原缓刑,对新罪或漏罪进行审判和判决。缓刑是刑事司法制度,适用于已犯罪并需接受刑罚的被告人,但暂不执行刑罚。若在缓刑期间被告人再犯新罪或发现漏罪,则必须撤销缓刑,重新审判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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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违法违禁品,刑罚裁量依物品类型、数量及行为恶劣度而定。运输毒品均视为犯罪,最高可判死刑。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可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运输有毒有害、伪造货币、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也属犯罪。私人车辆运输违禁品一般受行政处罚,特殊情况需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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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未明确定义“轻度猥亵犯罪”,但强制性猥亵和侮辱行为会受到法律处罚,刑期视情节而定。一般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公共场所或情节恶劣者将面临更严厉惩罚。侵犯儿童的猥亵行为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特定严重情况下,行凶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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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刑事拘留的情形,这是一种暂时剥夺个人自由的强制措施,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但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罪犯一定会入狱服刑。是否入狱服刑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经过刑事审判后由法院裁决。因此,刑事拘留后是否需要入狱服刑,需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