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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已死,债务谁还

时间:2024.03.03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92人
律师解析:
借款人已死,债务债务人继承人还。
持卡人死后,债权人首先会从死者的还款账户中扣除相关欠款,若账户余额不足,可以走法律程序,由法院强制执行死者名下的个人财产,以及共有财产中属于死者的部分来归还欠款。
如果家人继承了死者的遗产,需要替死者偿还债务,但可以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家人放弃了继承权,则无需替死者偿还债务。
也就是说,如果是债务人的家属没有放弃继承的话,在继承债务人的权利、财产的同时,还需要继承债务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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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张颖律师,现任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厦门市律师协会会员。常年担任厦门海沧钟山社区法律顾问,厦门泛太平洋大酒店法律顾问,也是2017金砖(厦门)会晤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一直以来为厦门市妇联、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集美区公安局等多家单位提供值班、法律咨询服务,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律实践经验。代理过婚姻、侵权、合同、劳动争议等多类案件,帮助客户妥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对待工作敬业负责,能够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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