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最新出台的民法典可以知道,妻子的婚前存款能够得到证明其属于妻子个人时,受法律保护。而证明婚前存款属于妻子个人财产的方法有:1、婚前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表达妻子的婚前......
婚前财产离婚后不需要平分。对于婚前财产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会被分割的。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
赠送的房产没有明确什么时候分到,以双方的约定为准。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
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
张弘律师,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张弘律师团队负责人。 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曾就职于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从事资本市场业务,曾就职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从事大量经济合同纠纷业务,执业以来承接各类民商经济案件200余起。具有丰富的企业客户服务经验、经济合同案件承办经验。张弘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敬业、诚实守信”的执业理念,精益求精地办理每一个案件,竭尽全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了解案情、研究案件、准备诉讼方案、与承办部门沟通,到案件开庭审理等各个环节,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客户至上的敬业操守、扎实的法学理论及细致耐心的沟通方式,为委托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信任与赞誉,获得了一致好评。 业务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商业仲裁、婚姻家事、交通工伤、个人及企业非诉业务、不良资产、资本市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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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础,不得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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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共有财产领域,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移或变卖财产是违法行为。若买受人未支付合理对价购买该财产,不知情的一方有权要求其归还。但如该财产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不知情的一方仍可依法向擅自变卖方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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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首付归属问题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一方独自承担首付,婚后另一方用私人财产还贷,该房产可视为一方个人财产;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双方用公共财产还贷,则该房产为共同财产;若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房产同样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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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房产证仅登记一人姓名,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未明确约定分配方式,即使只登记一方姓名,也应视为双方共有财产。若婚前已签不动产买卖合同,归属权需根据偿还贷款情况判断。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处置需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