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执行警察

执行警察

执行警察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0 03:32:24 已帮助212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法院警察执行死刑还是公安执行死刑?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责其中一条就是执行死刑。一般基层法院法警不参加执行死刑,但如果上级法警支(总)队调警的话,也要参加执行。不是,司法警察中只要很少一部分警察可以参与执行死刑。就一个地区而言,一年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很少很少。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问题的通知》   “(一)对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公安机关的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办理。”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