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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修路赔偿标准
政府征地修路赔偿标准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3-03 16: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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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修路赔偿标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下: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政府征用的农民土地可以用于建设吗
对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第五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另行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宅基地被政府征用了,要怎么办
政府会给予相应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它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修路可以强制征农田吗
可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修公路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修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政府征用农田的补偿
您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若您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因市、县人民政府具有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权利,被征收土地权利人如对补偿标准不服,可以依照申请协调、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路径寻求救济。
杨在明
问题:征地没有公告,补偿标准不按政府文件执行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镇政府征地村民委员会有权代表甲方与农户签订合同吗? 请解释谢谢!
不愿意定有,因为在乡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也就是村委会所有,这是我国最基本的土地规则。虽然你开垦荒地已经十多年,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会改变。国家征用乡村土地,给与相应的赔偿共分三部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土地赔偿,安置补贴。通常情况下, 第一、三项归个人, 第二项归集体所有。如果是合法承包政府通常限定,给个人的赔偿通常不低于总额的50%。按照您的情况,最好的情况也就是土地赔偿归集体,安置补贴、鱼塘赔偿归你所有,但这前提是村委会认可,这就要看村委会为什么不愿意给你办手续和承包合同。
张继伟
问题:政府征用我们土地不安一次性付款!我们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款吗!??
只对付款方式有异议,联系协商反应诉求,不建议诉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被政府征用给的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您好,关于土地被政府征用给的补偿款,需要交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 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村民。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因产权人、种植人相对比较明确,一般不存在很大的争议,容易产生纠纷的主要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分配方式一般有二种:一是由分有责任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无论其承包的责任田是否被征用;二是谁承包的责任田被征用,就归谁所有。在实际分配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常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决定少数人享有或不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利,该部份人如果服从时便能顺利分配下去,如果他们不服从多数人决定时极易产生纠纷。法律已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有权参与分配的也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认定的依据一般应以户籍为原则,但户籍又不是惟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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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17:08
宅基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房子可以是所有权
问题:农村宅基地归属权是?办了产证的,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024-04-27 18:16:10
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合法补偿。
问题:当地拆迁办托欠11个月过渡费我谁可以解决?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8:39:10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拟征地公告张贴后,需要多久张贴征地公告及赔偿标准呢,谢谢?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3:21:56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我是江苏省徐州市捍改水有补偿款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4:1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搬迁不合理?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08:49:38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农村征地村委有抽成吗?
周齐律师
2024-04-24 14:49:19
遇到征地、拆迁等专业问题,你可以直接联系我,说说具体情况,给你专业的解答和分析!
问题:农村自建房,能不能拆?
2024-04-24 13:32:46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学校校长强占别人家宅基地要怎么检举?
王思佳律师
2024-04-22 08:03:36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个人土地承包给给人了,现在土地占地了,这个钱应该给谁?
吕美亮律师
2024-04-19 19:16:37
您好您目前登记结婚了吗
问题:户口目前是独户,但是还是跟父母共用一个宅基地,自己现在可以申请一个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4:1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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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8: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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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3: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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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08: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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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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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个人土地承包给给人了,现在土地占地了,这个钱应该给谁?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17:08
宅基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房子可以是所有权
问题:农村宅基地归属权是?办了产证的,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024-04-27 18: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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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当地拆迁办托欠11个月过渡费我谁可以解决?
周齐律师
2024-04-24 14:49:19
遇到征地、拆迁等专业问题,你可以直接联系我,说说具体情况,给你专业的解答和分析!
问题:农村自建房,能不能拆?
2024-04-24 13:32:46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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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4-19 19:16:37
您好您目前登记结婚了吗
问题:户口目前是独户,但是还是跟父母共用一个宅基地,自己现在可以申请一个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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