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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公共危险性

危险驾驶罪的公共危险性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2024-02-24 03:38:03 已帮助2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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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的危险性

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司法机关对犯罪事实认定的时候会采取分解进行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构成了醉驾,那么首先要追究醉驾人员的危险驾驶罪,应当被拘留并吊销驾照和五年不得重考,而后再进行包庇罪的认定,在对前因的认定基础上,包庇者所做的证据成为伪证,需要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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