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父亲遗产的分配问题。根据《
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
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这里所提“子女”,包括有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分配遗产时,按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