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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性质分类

劳动合同性质分类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2-27 07:50:47 已帮助26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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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性质分类,具体有哪些分类呢?
你好,劳动合同有以下几个种类: (一)常年性工作岗位上合同制工人的劳动合同。这类劳动合同的共同特点是:工作岗位是常期性的,招用工人的期限不低于一年。根据劳动过程的特点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这类劳动合同还可以划分为两种形式:(1)长期工劳动合同。这类劳动合同期限在五年以上,包括期限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终身合同。这种合同主要适用于常年性、变化小的生产或工作岗位,或者是需要经过长时间培训才能胜任的工种或职务。(2)短期工劳动合同。这类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它适用于对长期性的要求不高的工作岗位,对劳动者一般也不存在长时间培训的问题。 (二)临时工、季节工的劳动合同。这类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它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中临时性、季节性且不需长时间培训的工作岗位。这种合同灵活机动,适应性强,使用人单位能够最有效地组织和使用劳动力,避免了因工作岗位的特性而闲置劳动力,加大劳动成本。以上内容就是劳动合同性质分类解答,希望你可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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