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以下可供您参考:涉嫌
刑事犯罪被
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该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该在接到提请
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做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和
开庭审理,其中由公安机关侦查两个月,然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内,法院开庭审理简易程序为二十日内。普通程度为两个月。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各办案机关可以依法申请延长期限。 《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