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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婚前存款

婚前财产婚前存款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2-22 15:52:38 已帮助43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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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存款公证 个人婚前财产
  领取结婚证之前取得收入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可以由结婚证和存款凭据时间对比,不需要公证来证明。   属于当事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不管婚后多少年都属于这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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