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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与他人签订的合伙人协议

股东与他人签订的合伙人协议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2-22 22:49:22 已帮助23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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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协议与股东协议区别

股东协议是公司内股东之间的协议,个人合作协议更纯粹个合作协议,之间存在的较明显的区别。


1、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的协议,基础是双方都是公司的股东,双方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通过公司章程成立公司。


2、个人合作协议,双方根据合作协议承担责任、享受权利。可以存在于合伙等多种企业形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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