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国家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国家申请保护,这一申请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
按照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第的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综上所述,关于专利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具体内容上文已经详细地为您说明。申请专利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同时对于有自己想法和技术的人来说,进行申请专利是进行维权的有效方法,希望广大群众在有必要时一定要及时申请,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