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根据法定程序实行裁员行动时,应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非法裁员行为,那就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来支付赔偿金。
在这其中,关于经济补偿方面的规定是这样的:
依据劳动者在本企业所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便需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若劳动者的服务期超过了六个月但未达到一年,那么将被视为一年的服务期;
而对于服务期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