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严格核实该商标目前是否依然具有合法效力并且已经完成相应的转让手续。
若商标在过去连续三年内从未得到实际运用,申请人便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撤销申请。
假如该商标已经失效或不再受到法律保护,那么申请人可以随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恢复其法律地位。
然而,假如商标的有效性得到维护,除了对方未及时进行续展之外,若商标的有效期届满超过半年,该注册商标将会被自动注销,其他人士也将有机会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