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在其尚未被撤销以前仍具有效力,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它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类型。
在拥有撤销权的任何一方未就此项权利进行主张时,该合同仍然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一旦该合同被依法撤销,那么从这个时间点开始,合同便失去了原有的法律约束力。
当合同被撤销之后,基于该合同获得的财产权益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返还;
如果这些财产无法全部或部分返还,或者根本无须返还的话,那么就需要由最终判定方对这些财产进行合理的价格评估并给出相应的补偿。
若存在过错的一方,则应向另一方赔偿因其行为而给对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他们将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