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注意,商标申请通常可在9个月内顺利完成。
以下是商标申请过程中需要经历的主要阶段:
首先是商标查询环节,以便了解在先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其次是提交申请文件,这个步骤大约需要花费3个月;
随后是商标局对您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收理,然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紧接着便是注册公告,此时商标局将初步核准注册;
最后则为核准注册并颁发证书。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因外部因素导致的申请被驳回、驳回复核、异议以及异议答辩等情况,整个流程可能会有所延长。
在正式提出商标申请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先行进行商标查询工作。
若在此过程中未发现与您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记录,那么便可以着手准备申请文件了。
在您提交申请之后的约3个月时间里,商标局将会向您发放一份申请受理通知书。
值得一提的是,商标局将从收到您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9个月内完成审查工作。
若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商标局将予以初步审定并进行公告。
初审公告期为3个月。
若在这期间内无任何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将发布注册公告。
而商标的有效期限也将从注册公告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