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婚姻关系解除上,其中一方未表达同意之意愿,此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合法解决途径。
倘若经审查确认双方感情确实早已出现裂痕且无法补救,那么法院通常会做出裁决,允许离婚的请求获得批准。
此外,以下几种情况也可视为感情破裂的迹象:
夫妻间因情感不和而长期分居两年以上;
有任何一方存在重婚现象或与其他人保持着不正当的亲密关系;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对配偶、子女进行虐待、遗弃;
以及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