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犯有生产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行的罪犯,应依照如下相关法律法规加以惩治:
若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其产品中掺入杂质、弄虚作假,以次品冒充优等品,以低档货色充当高档商品,且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时,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