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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提起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

离婚中提起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16 14:15:18 已帮助20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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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提起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
在此我们需要明确,若您有意向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则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存在诸如重婚罪行、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家庭暴力行为及对家庭成员实施虐待或遗弃等严重过失行为;
其次,该种过失已经直接导致了离婚的结果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将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申请。
而所谓的“损害赔偿”,主要涵盖了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两方面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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