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针对大学生所触犯的“帮信罪”,法律将判罚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
此罪名成立的基本要素包括:
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该罪的侵害者并非特定人群,而是一般的社会大众都有可能涉及其中。
其次,犯罪动机上,行为人应当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进行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协助,这就是所谓的主观故意。
再次,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的行为,且情节严重。
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第一,如果行为人为三个或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那么就可以视为情节严重;
第二,如果行为人在支付结算过程中涉及的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也属于情节严重;
第三,如果行为人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的资金高达五万元以上,同样属于情节严重;
第四,如果行为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收益超过一万元,也属于情节严重;
第五,如果行为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又继续从事此类犯罪活动,那么也属于情节严重;
第六,如果行为人所帮助的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么也属于情节严重;
第七,除上述情况外,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也应依法予以惩处。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