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度伊始,我国在农业用地征用及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项重要的补偿款项,分别为宅基地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补偿。
此举意味着对拆迁农民工的补偿金额将会得到更为明确且具体的指引和规范,从而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护。
关于农村地区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其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简易的草屋,每平米的补偿金为人民币1900元;
而对于具备一定设施的砖瓦房,每平米的补偿金则上涨至人民币2400元;
对于混凝土结构的房屋,每平米的补偿金更是高达人民币2800元;
对于高层建筑(两层及以上),每平米的补偿金则为人民币3300元;
此外,地上(下)附属物的补偿标准也将按照等价原则进行计算;
最后,异地安置补助费用(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用等),每户家庭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