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遭遇拆迁之际,拆迁方通常会向被拆迁方提供相应的拆迁赔偿。
然而,若双方对于赔偿形式、赔偿金额、安置用房平方米数以及安置地点等方面无法达成共识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裁定。
若被拆迁人为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则应由其上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拆迁房屋,均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详细的拆迁计划及拆迁方案,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拆迁申请,待获得批准且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后,方可实施拆迁行为。
此外,若房屋拆迁涉及到变更土地使用权,也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