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违法所得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首先,对罪犯违法活动所获得的任何财物,都应该坚决进行追讨或要求其退还赔偿;
其次,若是涉及到对被害者的合法财产权益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归还给他们;
最后,对于违法违禁物品以及犯罪中所使用的自身财物,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没收。
此外,关于没收的财务及罚金,必须按照法律明文规定,全部上交至国库,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二、所谓“没收违法所得”,是指由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强制权力,对违法行为人所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实施强制性的剥夺,以达到惩戒目的的一种处罚方式。
三、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通过法律明确禁止的手段而获取的财产,若行为人是通过合法的手段或途径所获得的财产,则不属于违法所得的范畴。
违法所得的这一本质特征,使得它能够与行为人的个人财产相区别开来。
个人财产是行为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成为罚款、没收财产等刑事处罚措施的对象。
例如,在无证运输的情况下,运输工具并不应被视为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