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位当事人不慎踩中香蕉皮而导致摔伤事故发生时,抚慰好当事人的情绪与治疗其身体上的创伤固然重要,然而我们还应关注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追究责任的归属。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由丢弃香蕉皮的肇事者和当事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我们必须明确,丢弃香蕉皮的行为人理应将香蕉皮妥善处理至垃圾桶内,然而他并未做到这一点,因此,他应当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至于当事人自身,尽管他也应当对路面状况保持足够的警觉,但他并未做到这一点,因此,他也应对此次事故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