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纠纷在调解之后依然存有疑虑的处置措施为:
相关人士可选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或尝试与涉事医疗机构进行自主和解。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对于涉及医疗事故引起的赔偿及其他性质接洽的争议问题,医患双方均具有自行协商解决的权利;
如果各方对于相关事宜的协商结果并不满意或者无法达成共识,当事人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调解申请,同时也可以选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