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领域中,以下几种情形下的房产作担保将被视为无效:
即在签订抵押合同之后,却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该项抵押合同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在此情况下,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批准和许可,擅自以他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的行为,也会被认定为抵押无效;
此外,如果未经共同所有人的明确同意,便以共有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同样会导致该抵押行为被判定为无效;
最后,若用于抵押的相关证件不齐备,也会导致抵押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