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者之权责及使命:
1.享有使用其所属民族之母语及文字进行作证陈述之权力;
2.对于自身所作出的证言记录,具有查阅理解的权益;
3.若因履行作证职责而遭受任何形式的报复行为,应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对此做出相应的法律庇护;
4.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因出席庭审现场作证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支付需求;
5.承担真实客观地进行证言陈述的责任与义务;
6.需无保留地回答审判人员针对作证事项所提出的各类相关问题;
7.必须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维护良好的司法秩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