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款未予偿还之事宜,您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但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首先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支持,其次该诉讼请求应在法定时效期限之内提出。
具体来说,这些证据可以包括欠条、录音资料以及付款凭证等等,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借据必须为原始文件,未经任何形式的涂改或复印等修饰处理。
另外,若借据上已明确标注了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自借据到期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如无还款期限,您可随时主张债权,且自首次催收之日起计算,同样享有两年的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