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事件发生之时,有多种妥善处理的方式供您选择,以下便是其中几种常见的途径:
首先是双方进行自主协商以解决问题,协商过程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合作的基础之上;
其次是若各方不愿意或者协商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便可向各自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寻求调解解决方案;
此外,劳务提供方与用工主体也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请求;
而如果对仲裁厅所做出的裁决结果仍存在异议,则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