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问题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因此未必会涉及到法律风险。
假如将子女送予他人领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那么这种行为本身并不违法;
然而,若仅以遗弃方式处理子女,可能会触及遗弃罪这一刑事犯罪。
假设并非对子女实施抛弃操作,而是作为赠予形式送给其他人抚养,那么这一行为并不会构成遗弃罪。
在这种情况下,家长有权利收取相应金额的金钱报偿,但是我们应该注意不要让这种酬金超出合理范围,更不应使其明显地体现为一种变相的利益出让行为。
若违反以上原则,可能会引发拐卖儿童罪等后续法律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