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认证途径主要包括:
1、由商标所有者请求认证;
2、商标局依照相关法律进行鉴定,这通常涉及到对于类似或相同的产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为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是翻译,若此类行为很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则不能予以注册;
3、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是否成为驰名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