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若女方主动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其必须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应根据未成年人的真实需求、双亲的经济承受能力及所在地域的平均生活水准予以综合判定。
对于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的供给标准通常为月度工资总收入的20%-30%。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明确规定,离婚后,如子女由一方单独直接抚养,该方应对另一方承担部分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期限的长短,应由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若未能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在此特别强调,上述协议或裁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裁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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