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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起诉人名字可以起诉吗

只知道起诉人名字可以起诉吗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5-03 17:35:23 已帮助22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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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起诉人名字可以起诉吗
1、若借款人失踪逃跑,债权人可于法定时效期间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在此情况下,如借款人未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将依据明晰的借贷纠纷案件作出缺席审判。


2、一旦经过缺席审判程序,即使借款人下落不明,只要债权方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便可依法采用查封和拍卖其房产或其他资产的方式来清偿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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