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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房停业拆迁补偿款应该给谁

营业房停业拆迁补偿款应该给谁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01 12:25:13 已帮助20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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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房停业拆迁补偿款应该给谁
在当前城镇化进程加速背景下,针对农村地区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征收情况日益普遍,因此准确制定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显得格外重要。
当出租房屋被征用时,设备搬迁费、生产经营停滞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以及装修费用等补偿费用,在未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这些费用原则上应当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然而,若所有权人和承租人之间另有约定,则需按照约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停产停业损害确实给产权人带来财产损失,但对实际承租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必须遵循租赁协议中所载明之条件,并根据租约及相关法律规定,采纳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来确认是否存在停产停业损失以及相应的损失额。
在征收过程中,涉及到的核心问题包括铁路、公路、高压电源线路、讯号传输线路、广播线路等等设施搬迁问题,政府将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拟定全面的投资计划,并将其纳入初步设计概算予以审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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