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因受到了刑事拘留处分并不意味着已经留下了案底。
所谓的刑事案底特指经过法院审理且被判定有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相关个人资料以及犯罪事实、审判过程、裁决结果等详细记载于档案之中的复合资料。
然而,刑事拘留却不能归结为刑事责任,它只是侦查程序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执行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之一。
因此,刑事拘留并不生成所谓的案底记录。
唯独只有通过刑事惩罚制度对被告人进行的判决才有可能留下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