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量刑标准:
对于盗窃金额在“数额较大”范围内(1000元至3000元)的,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罚;
对于盗窃金额在“数额巨大”范围内(3万元至10万元)的,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而对于盗窃金额在“数额特别巨大”范围内(30万元至50万元)的,则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
此外,《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盗窃罪的具体数额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盗窃金额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的,应视为“数额较大”;
盗窃金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应视为“数额巨大”;
而盗窃金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则应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同时,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盗窃行为,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其盗窃金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将由受理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数额标准予以认定。
另外,如果盗窃的是毒品等违禁物品,虽然其本身不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但仍应按照盗窃罪论处,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