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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公积金算连续吗?

补缴公积金算连续吗?
2024-04-22 15:00:03 已帮助16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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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公积金算连续吗?
公积金的补缴是否构成持续性的标准取决于实际情形。
首先,确认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保持正常的缴存状态并且不得存在任何拖欠缴款的情况。
若申请日期在当月20日后,且上一份工作期间的薪资尚未支付住房公积金,则被认定为欠费现象。
其次,要求申请人在提出贷款申请的最近12个月中,必须连续并稳定地缴纳至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如果单位出现了全面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异常情况,但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话,仍视作正常缴存:
其中第一条,单位必须一次性补充缴清3个月之内的住房公积金,而这些款项必须是在自最先出现欠缴的那个月份之后的下个月起3个月之内支付完毕;
至于那些不符合以上任一条件或者单位仅仅出现部分人员逾期补缴的现象,均将被认做是非正常补缴。
对于单位一次性补缴在3个月之上的,或者补缴款发生在最先欠缴月份及其后已经过去3个月的情况来说,申请人必须等到再次连续稳定地上交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之后,才能有资格申请借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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