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赠与契约设有附条件的明确规定,具体事宜将依照双方合意决定。
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对附条件的规则进行了详细阐述:
除了某些根据其特性不能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之外,其他均可附加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于所设条件达成之际生效;
而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则会在所设条件达到的那刻起失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