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框架下,持有合法权益的债权人有权对经过法定程序设定的抵押物实施抵押权。
抵押制度的核心在于债务人和第三方允诺不再控制特定财产,而是利用该财产为债款提供担保,以此确保若出现债务人无法按约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据相关规定通过折现、公开出售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