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下列几种类型的债权是被严格禁止进行转让的:首先是因债之本质属性而被禁止进行转让的债权;
其次是法定情况下,依据当事人之间特有的约定所限制,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
最后是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进行转让的债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协议之中明确约定非金钱性质的债权不可进行转让的,那么这一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
反之,若双方约定金钱债权不可进行转让的,那就无法抵抗来自第三方的请求和主张了。《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