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取保候审程序的案件,一般预期需耗时五个月方可得到裁决结果。
然而,若存在特殊事项需要予以考虑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则可能会进行有关延长期限的申请。
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案件事实得以明晰阐述,且证据链条确凿无误、内容充实,如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被告方作出定罪的判断才有了坚实基础。
假如涉案事件被归类为公共诉讼案件,通常将遵循由公安机关展开侦查工作以及人民检察院开展审查起诉、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三个关键阶段。
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只要其认为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便将在两个月期限内完成侦查评估,并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移送相关材料。
不过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两月时间难以完成评估的案件,如已取得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许可,则可进一步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