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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已经归还但没有收回借条

借款已经归还但没有收回借条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甚至花掉你的现金储蓄,导致你破产,或大大减少你的投资。
2024-04-13 13:15:07 已帮助20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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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已经归还但没有收回借条
在普通的民间借贷行为之中,当借款人按照约定归还债务之时,为了避免债权人凭借已经偿还完毕的欠条再度要求债务人偿还剩余欠款,通常会请求债权人交还欠条或将其予以销毁。
然而,这种情况下仍时有遗忘回收或销毁欠条的情形发生。
尽管实际上已经全面履行了债务清偿责任,但是由于未能收回借条或欠条原件,债权人便可依据该凭据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继续支付未付的款项。
因此,当出现已经还款却未收回借条或欠条的情况时,债务人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应对诉讼。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最大化地收集已经履行还款义务的相关证据,如当时在场的见证人、录音、录像、银行转账记录等等。
若能证实已经向债权人偿还借款,那么法院便不再支持债权人再次追讨贷款的主张。
在即将面临诉讼之前,债务人应当向专业法律人士寻求专业性的建议,以此来确保具备充足且完备的证据材料。
若是无法亲赴法庭参加开庭或对自身的诉讼请求难以准确表述,那么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则是明智之举。
在此,我们衷心提醒各位债务人,在偿还债务的同时务必索回首张借条或当场销毁;
若实在无法收回或当面销毁,也务必请债权人当面书写接收凭证,并且在欠条或借条上注明“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全额偿付欠款”这一重要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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