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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证遗嘱的话,是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吗

有公证遗嘱的话,是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吗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4-11 10:15:05 已帮助27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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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证遗嘱的话,是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吗
自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施行以来,其已经正式废除了公证书在遗嘱的优先效力。
同时,该法亦明确指出,在同等条件下,如果同一位遗嘱设立者持有多份相互矛盾的遗嘱,则应以其中最晚作出、且内容最为清晰的一份为准;
换句话说,即最终的遗嘱应成为权利义务的唯一来源和执行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被继承人在遗嘱生效之后,仍有权撤销或修订原本所订立的遗嘱内容。
此外,当遗嘱人在立遗嘱后,实际采取了与其遗嘱内容相互冲突的民事法律行动时,该等行为将被视为遗嘱人自身对于遗嘱相关条款的自动撤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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