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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可以写在保密协议里面吗

竞业协议可以写在保密协议里面吗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4-08 15:45:19 已帮助21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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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可以写在保密协议里面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有权签订保密协议,且在该协议范围内,双方还能够就竞业禁止方面进行约定。因此,竞业禁止条款完全可以包含在保密协议之内。用人单位与相应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均可以对保密内容以及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敏感信息加以约定。对于需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来说,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设定竞业禁止条款,且需要约定在解约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的一段时间(通常是一定年数)内,劳动者需按照月度来获取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背了制约其竞业行为的约定,即须依照协议中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竞业禁止协议中,如用人单位与被要求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已经对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做出约定,那么就应遵守相关规定。但是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动者多次催促后仍旧无果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选择解除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相关事项没有约定的,劳动者仍有权以任何合法手段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因为这一条款产生争议,可以按照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解决。若用人单位希望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则应该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定的标准以及双方协定的竞业禁止期限,一次性的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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