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服装店不给予退货的解决途径,可参考以下几种方法:首先是与店铺经营者进行诚恳的沟通协商以寻求妥协方案;其次是可以选择投诉至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其它在法律规定下合法设立的调解组织;再者,也可以向本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以谋求帮助;另外,可以依据与店铺业者签订的仲裁协议,向当地仲裁机构发起仲裁申请;最后还能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个人服装店不予退货时,若要向人民法院提出退货诉讼,操作流程如下:首先,书面递送民事诉状、证据副本以及相关所涉及的全部资料到人民法院;然后,人民法院会对你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和评审,如果达到法律要求的立案标准则正式受理;接着,法院会向被告发送被告有权利阅读和答复的法律文书;被告会在收到后提交相应的书面答辩;紧接着就是常规的法庭审理过程;最终由法院行使审判权并作出具有权威性的裁判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